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贵大发(2021) 46号文件规定、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和学院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管理机构及职责
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管理实施。主要的复试工作原则和研究生录取原则按学校规定的实施办法执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各研究生硕士点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录取工作。同时成立复试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学院本次整个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
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组成。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 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程序以及评价评分标准等。
2. 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 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 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制、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
5. 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
6.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7. 制定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应急预案。
8.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简单放权、层层转交。
复试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主要思政负责人组成。
复试督查小组的主要职责:
1. 负责监督复试方案制定及实施;
2. 负责监督复试评分细则的制订、监控录像的设置;
3. 负责监督复试总分的计算,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公示;
4. 负责整个调剂、复试工作过程中的投诉及工作人员的纪律监督。
学院设立5个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各学科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具体实施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专业课程及英语综合水平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一人,负责操作复试软件、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做好复试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有:
1. 接受复试指导小组的业务培训。
2. 复试小组成员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3. 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经综合研判,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以网络远程的形式开展。
(二)复试时间
我院电气工程(学术型硕士,按一级学科)、电气工程(专业型硕士)、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按一级学科)、控制工程(专业型硕士)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2021年3月27日上午8:00开始。动力工程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开始。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三)复试平台
我院的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软件。
(四)复试内容
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级学科),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 %的学科专业(按一级学科),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复试小组秘书作好复试情况记录,复试结束后将复试成绩连同原始记录一并交学院复试工作指导小组。各学位点要及时将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排名顺序上报,由学院通知考生,并进行公示。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考试,专业综合面试。对同等学历者还要加试两门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程。
1. 专业能力考核
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国语听说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
2. 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试验)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电气工程(学术型学位)及电气工程(专业型学位)加试课程为:微机原理及应用、自动控制原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位)加试课程为:电路原理、数字电子技术;动力工程专业加试课程为:工程热力学、工程流体力学。
(五)招生计划
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普通招考计划 | 其中接收推免生人数 | |
118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 电气工程 | 01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20 | 0 | |
02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7 | 0 | |||||
03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2 | 0 |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10 | 0 | |||
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5 | 0 | |||||
03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2 | 0 | |||||
085800 | 能源动力 | 01 | 电气工程 | 40 | 0 | |||
02 | 动力工程 | 15 | 0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5 | 控制工程 | 48 | 0 |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录取排名以此计算排序。
2.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元/人。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八)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学院研究生科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请复试考生将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于2021年3月 2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fxia@gzu.edu.cn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去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邮寄至拟录取学院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二级学科)复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信息公示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复试结束后,学院在三日内公布复试成绩。
四、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请及时关注我校和我院官网,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2.考生采取“双机位”,请提前做好准备。如果有条件限制,同学采用手机作为一个机位,请原则上复试时间段不要接听电话,如出现特殊情况,电话响起,请立即挂断,继续复试。
3.考生需提前学习、熟悉使用考生端,并配合学院开展培训。
4.考生要确保复试所用设备正常使用,网络正常。
六、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851-83625404
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监督电话:0851-83626560
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