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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9-22     浏览次数: 1526

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1〕22号)要求,结合电气工程学院各学科导师实际情况,经电气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研究,现制定相关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细则如下:

    一、岗位基本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或SCI二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基础版)以上论文1篇

3、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并有在研课题,且自然科学类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及以上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岗位,其岗位基本条件

1、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及学位点建设需求,申请2021年和2022年硕士生导师岗位的教师,须具备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及以上职称。

2、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或近三年承担横向项目可支配金额累计达到30万元及以上;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源刊学术论文1篇;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EI检索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EI源刊学术论文);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中文核心学术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取得发明专利1项;或近三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二、工作程序

申请人须每年根据学科点的通知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供支撑材料并由学院研究生科保存备查,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学院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上报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办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2、自2021年起延期结题项目不再列入在研项目。

 

                          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