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教联发〔2022〕1号《贵州大学2021级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工作方案》和《贵州大学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实施细则》(贵大发〔2016〕95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我院2021级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拟定此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1级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靖
副组长:刘敏 袁尚伟
下设学院2021级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工作小组,成员为:
胡浩 陈 倩 傅晓帆
二、分流对象、专业计划
分流对象为2021级按大类招生培养的电气类本科学生。各专业分流计划数见“贵州大学2021级电气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数填报表”。
三、实施步骤
1. 专业分流宣传动员(4月6日-4月10日)
按照《贵州大学2021级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工作方案》和《贵州大学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学生科做好学生大类分流的宣传动员工作。
2. 专业宣讲(4月11日-4月14日)
学院各专业应充分重视专业宣讲的意义和重要性,明确专业宣讲负责人。教务科牵头落实宣讲时间,学生科落实宣讲地点,专人负责组织好专业宣讲。
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公示(4月15日-4月18日)
教务科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的2021级分流学生高考归一化成绩,结合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分正考成绩,计算出分流学生综合成绩和排名,并将综合成绩和排名结果在学生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能进行志愿填报。
4. 学生志愿填报(4月19日-4月22日)
教务科和学生科负责学生填报志愿的操作指导;组织参加分流学生依据个人综合成绩排名及专业计划数,结合个人意愿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所填志愿限电气类所含专业。
5.专业分流(4月22日-4月26日)
根据学校的分流原则、专业计划数、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和学生志愿,教务科具体落实专业分流。
6.专业分流公示、数据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专业分流结果于4月26日—4月28日在学院及班级进行公示,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
四、专业分流后续工作
专业分流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学籍与班级管理:本学期学生的学籍与班级管理不变,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仍按原班级进行。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由教务科联系学校教务处根据分流结果更新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学生按分流结果直接进入分流后的专业班级学习。
2. 选课管理:按照教务处发布的选课通知,教务科负责通知2021级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
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