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业指南  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

国家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8000/·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年。

 

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平均3300/·年。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就读本专科(高职)的贵州省户籍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免(补助)学费。(若学生在省内就读,可直接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若在省外就读,可向户籍所在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具体可拨打咨询热线12345进一步了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标准为不超过8000/·年,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确定。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给予学费资助。标准为本专科不超过8000/·年。

 

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 

向就读贵州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在校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毕业生本科不低于7000/人、专科不低于6000/人,在校生不低于5000/人,新生不低于4000/人(从2019年起执行)。

 

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乡镇单位就业或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不超过6000/·年。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校内资助 

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生活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

此外,还有社会各界友好人士、组织、机构、团体在贵州大学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宝钢教育奖、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贵州大学奖(助)学金……等。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具体可以访问贵州大学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http://sfaa.gzu.edu.cn/1380/list.htm